武清区启动2018年度人才奖励申报审批工作
2018-12-08
根据《武清区关于进一步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加快建设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地的若干措施》(津武人才〔2018〕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文件规定,武清区启动2018年度人才奖励申报审批工作。
一、申报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用人单位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不含招录)、培养、推荐获得奖励的人才及人才开发项目,凡符合《若干措施》规定的均可申报。
二、程序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8年12月16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宣传方案。通过下基层宣讲,“两微一端”政务新平台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奖励申报通知、评审办法、申报书等材料要发放至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所属的和下辖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科研机构和落地且具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实体企业,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内部宣传发动。
(二)集中申报(2018年12月31日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报书》(需上报电子版),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审核无误后报所在镇街、园区或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合格的根据人才类型分别报综合评审单位评审。
(三)综合评审(2019年1月27日前)
区人力社保局、区科委、区工业经委负责奖励申报的综合评审工作。对申报第1至4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含柔性引进),综合评审单位要赴人才所在园区、镇街进行面谈,具体了解掌握高层次人才情况。对综合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或单位,统一报送区人才办审批。
(四)公示兑现
通过审批的人才和项目,面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区科委、区工业经委分别与受资助人或项目单位签订《武清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兑现人才奖励政策。
三、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证明;
(五)其他申报材料由综合评审单位依据《若干措施》相关规定确定。
四、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奖励申报审批工作由区人才办统一组织实施;区人力社保局、区科委、区工业经委负责各专项人才政策的解答和评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的拨付和跟踪管理。
详细申报条件请登录以下网站或平台查询
武清政务网:http://www.tjwq.gov.cn(人才奖励政策专题专栏)
“慧聚武清”微信公众号“政策导航”栏目
附: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1、人才政策咨询:区人才办,联系电话:82138707
2、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咨询:区科委,联系电话:82966320
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咨询:区工业经委,联系电话:82190156
4、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政策咨询:
新引进人才政策咨询: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9618200
专业技术人才政策咨询:区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科,联系电话:82138823
高技能人才政策咨询:区人力社保局培训科,联系电话:59618764